十、报名事项: 有意报名者请到中国照明网(www.lightingchina.com)下载报名表,于2012年9月30日前以信件(邮戳为准)、传真的形式递交报名表,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递交报名相关材料; 本次评选的个人奖项免报名费,凡获奖个人需缴纳500元获奖宣传费用,其中包括获奖纪念文集工本费,赠与每人5本,以作纪念; 参赛个人/单位可视自身情况选择参加本次评选的单个或多个奖项; 凡参加本次评选的参赛单位须交纳3000元/奖项的报名费(曾参加过“中照奖”评选的单位,报名费为2500元每奖项); 凡获得最终奖项的参赛单位须交纳50000元/奖项的表彰及宣传费用,并获得现场展位一个。 十一、活动规则: 1、 参赛者(含参赛单位和参赛个人,下同)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材料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规则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规则约束。 2、 参赛者提交的项目照片须体现项目原貌,不允许进行对光效的处理和修改。合成照片将被拒绝。 3、 参赛者须确保所提交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得到项目相关各方的参赛许可,如参赛作品公布后影响到其他方的利益,责任由参赛者承担。如主办方收到针对参赛作品信息虚假或有争议的举报,经核实后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或追回所颁奖项。 4、 参赛者应确保拥有参赛项目相关信息的知识产权,因参赛项目或参赛照片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等情形使主办方遭受损失的,主办方有权要求参赛者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5、 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在公开投票、获奖公告、作品集、作品巡展、媒体广告等场合中公布和使用参赛作品、设计师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同意主办方在上述场合中公布和使用参赛者的名称、相片和其他必要信息。 6、 参赛者同意主办方有权不限次数地将其参赛项目的图片及文字以任何方式应用于网站、印刷物、宣传用广告物等与本活动相关的用途,并不再另行支付报酬,以上权利不受地域限制。 7、 主办方对参赛者提交的信息将仅在处理本活动相关事宜的必要范围内使用。在没有取得参赛者同意的前提下,不会向第三方公开、提供相关信息。 8、 本次评选活动相关事项由主办方负责解释。 活动主页:http://gf.lightingchina.com/ 十二、联系方式: 中国照明学会官方网站中国照明网 地 址:广州市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中路24号(510665) 电 话:400-889-1996、020-85530605、85536550 传 真:020-85548112 邮 箱:service@lightingchina.com.cn 网 址: www.lightingchina.com 中国照明学会官方网站中国照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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